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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: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“优秀学生”及2022届秋季“优秀毕业生” 评选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22-05-16 点击数:1668

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“优秀学生”及2022届秋季“优秀毕业生” 评选工作的通知

各学习中心、函授站:
   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打造优良学风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,决定开展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“优秀学生”及2022届秋季“优秀毕业生”的评选工作。现将评先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
1.优秀学生的评选对象为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1年春季入学的网络教育、函授教育学生。
2.
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0年春季入学且于20227月毕业的网络教育、函授教育应届毕业生。

二、工作内容

学生依据《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》(继教字〔20219号)或《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继教字〔202110号)中的优秀学生或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规定在学院网站【我的毕业管理】—【优秀(毕业)学生申请】模块提出申请,经班级推荐、所在学习中心(函授站)评审后,报学院评选。

优秀学生的评先比例控制在本学习中心(函授站)参评学生人数的5%以内。

优秀毕业生的评先比例控制在本学习中心(函授站)参评学生人数的3%以内。
三、评选时间
1.2022516发布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通知。各学习中心(函授站)开始组织选拔推优工作。

2.516日—610各学习中心(函授站)组织学生完成网上申报和学习中心(函授站)综合评议工作,并将评选结果网上提交学院审核。

3.617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评优结果,627公示评优结果无异议后,报学院审定并发布学院文件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评先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和严肃的工作,各学习中心、函授站要提高认识、加强领导、规范程序。

2.优秀学生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学院文件规定执行。

3.符合学业条件第四条学生申报,必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(奖状、证书等)。

4.各学习中心、函授站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执行,过时不报者按弃权处理。在评先过程中如有不实,请向学院学生管理与服务办公室反映。学生管理与服务办公室电话:027-87858271

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516

附件1.学生——评优评先操作手册

附件2.站点——评优评先操作手册

附件3.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

附件4.优秀学生评选办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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